卫生排水
私人和公共建筑内的排水系统是设计和建造的,以传送污水,各种类型的液体废物,以及远离建筑物的雨水到可以安全地处理的地方。
排水系统不包括建筑物各部门所拥有的公共污水渠系统的管道,或任何类型(公共或私人)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厂。
排水系统有以下几种:
- 重力排水系统通过重力排出建筑物下水道。
- 雨水排水系统,用于输送可饮用的清洁废水、雨水或地下水。
- 卫生排水系统只携带污水或类似物质。
出于明显的健康和安全原因,有严格的法规管理卫生排水,包括各种地方法规。
NYC管道代码指定所有带排水管的建筑物必须连接到卫生或联合公共下水道,在那里这是可行的。如果多个建筑物位于一个属性上,则可以接受连接到连接到公共下水道的公共建筑下水道。可行性按照DEP设置的标准确定。
如上述两种方法均不可行,则必须按照守则内的建筑文件的规格提供私人污水渠或排放系统,该规格包括:
- 环境保护署(DEP)证明公共卫生或混合污水管道连接不可用或不可用。
- 私人系统的设计和建设的建议,该私人系统将根据代码处理现场污水,并受DEP的批准。
有时后一种选择是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案,公共下水道后来由城市提供。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业主有六个月的时间连接公共下水道,然后必须放弃私人处理系统。重要的是要记住,所有废弃的建筑下水道都需要获得环境保护署的封堵许可,并且必须尽可能地密封在靠近路边的地方。